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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25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2]1450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当事人均不得以召集、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使基金合同效力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和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属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6
二、释义......7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7
九、基金的投资......50
十、基金的业绩......59
十一、基金的财产......6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61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6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2
十七、风险揭示......78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2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4
二十四、备查文件......135
一、绪言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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