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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24 09:05:24 股吧网页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并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鑫安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 17:
00 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收件人:陆晓冬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七层

投票咨询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调整赎回费率的具体方案和程序详见《关于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方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即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下午交
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 2023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 17:00 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收件人:陆晓冬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七层

投票咨询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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