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6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的投资。
一、有关情况说明
1、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公募基金财产可投资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
2、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等类似表述的,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
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
指标等前提下,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资。
基金根据投资策略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3、本公司在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做好相关风
险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基金投资者利益。
二、风险提示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
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
对技术依赖高、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
弱,存在因产品、经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部
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
大不确定性,或面临较大波动,个股投资风险加大。
因此,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须承受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企业不确定性更大的风险,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企业面临无法盈利甚至可能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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