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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08 07:10:11 股吧网页版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富A和恒富B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08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富A和恒富B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15年9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发布了《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富A和恒富B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以下简称"《开放公告》")。2015年9月22日开放办理恒富A、恒富B的赎回业务,
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5日开放办理恒富B的申购业务,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9月29开放办理恒富A的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恒富A和恒富B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1、2015年9月22日,恒富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282,906,572.57份,恒富B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59,381,343.43份。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5日,恒富B的有效申购申请总份额为49,441,295.42份,2015年9月28日至
2015年9月29日,恒富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份额为2,704,204.24份。
2、基金合同规定,如果在开放期赎回业务及恒富B开放期申购业务办理结
束后,因恒富B净赎回过多、恒富A赎回过少,致使恒富A份额余额与恒富B份额余额的比例高于7/3,且若届时恒富B基金资产大于等于3000万元,则不再开放恒富A的申购,并按照恒富A的份额余额较恒富B份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7/3倍的要求,对恒富A的份额余额按比例强制赎回,以满足两类基金份额的配比要求。
根据本次恒富A和恒富B的申购赎回申请情况,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具体处理方法,本次开放期内恒富A和恒富B的共同赎回日2015年9月22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9月23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次恒富A和恒富B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恒富A的份额余额小于7/3倍恒富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3、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9月23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恒富A和恒富B的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投资者可于2015年9月23日(包括该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在各销售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8日对本次恒富B的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于
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9月30日对本次恒富A的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
4、本次恒富A和恒富B实施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242,362,992.84份,其中,恒富A总份额为52,515,717.64份,恒富B总份额为189,847,275.20份,恒富A与恒富B的份额配比为0.27662087:1。
三、风险提示
1、恒富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恒富A年约定收益率
(自2015年9月30日起开始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3%)并非对该收益率的保证。在极端情况下,如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恒富A仍有可能不能获得收益甚至会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2、本次开放申购与赎回之后份额配比发生了变化。随着份额配比的改变,相应的杠杆率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恒富B需以资产净值为限承担投资亏损,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醒恒富B的投资者高度关注由于份额配比改变而增加的投资风险。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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