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7 07:37:54 股吧网页版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业务最低限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7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业务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一致,自2023年9月27日起,
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泰证券办理业务的单笔最低交易限额。具体内容
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在华泰证券销售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未来新增通过华泰证券销
售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业务内容

1、自2023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首次
申购最低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含)。LOF基金的申购业务最低限额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业务规定为准。

2、自2023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单笔最低定投金额调整为1元(含)。后续本公司新增通过华泰证券
销售的基金产品,如该产品开通定投业务的,适用上述单笔最低定投金额,本公司不再另行公
告。

3、自2023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赎回及转换业
务,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份(含)。

三、重要提示

1、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规则以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
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华泰证券的页面公示或有关公告。

2、本公司通过华泰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除基金的法律文件或基金的公告中有特殊规定
外,适用上述业务办理最低限额。LOF基金的相关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具体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的两只基金
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同
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前
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的公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补差
费用计算方法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对于设定最短持有期的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前,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
(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货币市场
基金表现的保证。

沪港深系列基金的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
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养老目标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
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养老目标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
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