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1-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9

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之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5年11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新兴市场A 嘉实新兴市场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41 000342
该分级基金是否在开放日开 是 否
放赎回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嘉实新兴市场A于2015年11月23日当天开放赎回,嘉实新兴市场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赎回价格以“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T+1日计算的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未被赎回份额将在份额转换日默认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2类份额。
3.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嘉实新兴市场A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46层06-08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鲍东华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单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25870686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电话 (0532)66777766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