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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13 07:34:00 股吧网页版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3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
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诺安稳固收益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16 日

注: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基金,第九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2 月
15 日为基金管理费计提日,不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第二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九个开
放期,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
申请。自 2023 年 2 月 25 日起至一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2024 年 2 月 24 日)为本基金的第
十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不作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渠道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赎回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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