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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13 07:34:29 股吧网页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13

临时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
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5日起,将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财通基金微理财、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财通基金官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调整为100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720003);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7);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01);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等。
二、调整方案
1、自2016年1月15日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财通基金微理财、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财通基金官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起,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基金处于封 临时公告
闭期内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起适用上述规定。
如本公司新增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fund.com
本公司淘宝旗舰店:http://ctfund.taobao.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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