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
及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
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权益所必须。
股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式; 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三)中国证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