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8 号)批复,同意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英派斯”、 “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英派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英派斯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4 月 1 日。本
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0.64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或“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89 元/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27,796,976 股,募集资金总额 386,099,996.64 元,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即 36,000,000 股),且发行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备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名,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股) (月)
1 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159,827 29,999,997.03 6
2 蒋敏超 2,882,649 40,039,994.61 6
3 吕飞标 3,241,180 45,019,990.20 6
4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3,599,712 49,999,999.68 6
司-致远深洛甘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吕小薇 2,159,827 29,999,997.03 6
6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159,827 29,999,997.03 6
7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地风 3 3,599,712 49,999,999.68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方良 2,161,987 30,029,999.43 6
9 安徽景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曦长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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