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202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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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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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传云)

本人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23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所有
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1 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聘任王星先生为副总经理、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聘任刘达文先生为副总经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向关联方出售房产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 4 次会议,按规定审议通过了《对 2022 年年报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2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3 年工作计划》、《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会计事务所 2022 年度工作审计工作的总结沟通》、《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3 年下半年工作计划》、《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人知悉掌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情况、项目团队背景,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平稳运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2 次会议,按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公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王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刘达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事项,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司补选和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听取了审计监察部《2022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作计划》等汇报,对审计监察部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2023 年工作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承接情况、负责人员、审计计划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独立董事与上述各方就内部控制风险及应对、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助力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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