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美芝股份资讯
2024-03-21 15: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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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22 万元/年(税前)。其出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即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年度薪酬由基础年薪、公司年度净利润考核、公司年度营业收入考核、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考核及个人业绩考核组成。其中,基础年薪为基础薪酬,按月发放,不作绩效考核。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会授权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
并最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2、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3、若有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个人不计提任何绩效奖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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