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1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0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04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2024年0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9楼901室)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唐红兵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4,99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1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0,2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4,68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90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1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7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8,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田韶鹏先生、陈琪女士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8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
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252%;反
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74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8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8%;
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252%;
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74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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