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瑞尔特资讯
2024-04-22 21: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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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占比重较高,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授权期限内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 3,500万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2、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授权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权期限内额
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议案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4、资金来源:前述所述资金均为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
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对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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