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
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开采购方式选聘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中标
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2023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经过公开选聘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中标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书面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进行了审前及审后沟通,审前对 2023 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后对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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