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4 年 04 月)
原章程 修改后 备注
第一条 为维护众业达电气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众业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修订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 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的除外:
除外: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 修订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 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 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3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件。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
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二)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 修订
东大会决议;……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履行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履
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决策程序。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决策程序。
第五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
第五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
…… (五) 最近 12 个月内担保金
(五) 最近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 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总资产的 30%;
总资产的 30%;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修订
(六) 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本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本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
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 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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