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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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9: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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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东南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博士,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长期从事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电力市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研究和教学。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智能电网用户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9)委员。除本公司外,本人未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应出席董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李扬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4 4 0 0 0 否 1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此,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23年度共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来至2023年末,公司未发生需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2024年,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本人将会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3年4月6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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