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前:
高新发展股东:高投52%控股股东
华鲲振宇股东:高投电子30%、长虹万源30%、共青城25%、海南云辰15%
收购中:
高投受让长虹25%华鲲振宇,达到了55%,已经控股了华鲲振宇
此时发生一个问题:收购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收购的目的是为了控股华鲲振宇,那么此时已经完成控股,无需收购。
如果收购的目的是打包上市,那么高投新增的25%就没有在原本的收购计划内,铁定需要推翻预案重新来。所以无论怎么看,原来的预案都需要变更。
既然这样,不妨回头看,长虹万源的控股为绵阳国资,高投的控股为成都国资,在重组预案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将长虹万源的股份纳入进来?
是提前埋雷的打算,还是原本就没有谈拢这一块的股权?结果在股价上涨过程中,长虹发现可以用高预期变现华鲲的股权后直接转卖,而高投也愉快的购买了。
这样的话,等于是高投控股的目的已经达到,那么打包上市呢?还要不要推进
如果要继续推进,那么这多出来的25%就必须纳入重组预案,而高投作为绝对控股方,必须出具一个对自己最大利益的重组预案。要么多占高新发展的股份(股权换股权,这里原来的价格肯定是有优势,但是一旦重新作价,就没有了原来的价格),要么就是此部分股权需要高新变卖自己的股份给35位大爷,然后花钱买这25%的股权,或者是其他人持有的股权。
此时就有了结论:
其一:重组如果要继续,预案一定会变,需要募集更多的资金,而高新发展未必肯多出更多的股权,所以那35位大爷就不满意,必须将股价尽可能的打压,且高投的打算是多出来的募集资金一定高于自己购买长虹的价格;
其二:重组不继续了,反正高投已经控股,只是高新发展没有了算力概念,而后面的大佬高投,已经有了算力。
但发展算力需要烧钱,不重组,高投舍不舍得离开资本市场自己苦哈哈的搞吗?未知数